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商)公告
赣建 上饶市招字[2011]第 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城东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发展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发改投字[2010]105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12亿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2.1亿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投资商自筹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市城东片区紫阳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西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层次 | / | 结构 | / | |||||||||||||||||||||
招标范围:约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一个标段 | ||||||||||||||||||||||||
1、稼轩大道 起点: 2、L 3、L 4、五三东延段 起点: 5、绿苑二路 起点: 6、站前西路 起点: 7、站前大道延伸 起点: 8、L 9、茶圣东路 起点: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主营市政公用工程 | 资质等级 | 一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资格等级 | 一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 | |||||||||||||||||||||||
投标人 申请时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企业近36个月具有类似本工程(类似工程施工是指2007年10月-2010年10月完成过的合同金额在2.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2种或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1. 业绩提供必须真实,若经查证属伪造业绩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记录。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1、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必须筹集到2.5亿元的资金交到招标企业指定的帐户,否则中标无效。其中0.2亿元(不计息)作履约保证金进场后5个工作日返还40%完成总工程量50%时再返还10%,余款按工程形象进度返还。1.8亿元作为投资款,投资款从到账之日起12个月内还清1亿元,8000万元在18个月内归还。利息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按上浮40%执行。0.5亿元为工程建设费到甲乙双方双控账户支付工程款之用,进场后5个工作日预付备料进场费40%。后续工程建设资金由中标者自行筹集。 3、建设模式为招标(商)相结合,即中标单位既是施工单位也是投资方。所投资的金额分三年回购。工程款分三年支付,项目(含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确定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6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余额(扣除5%质量保修金不计息)。第二年付款时计付年利率7.784%的利息,第三年付款时计付年利率7.84%的利息。 4、本次招标清单依茶圣路(城东片区段)的清单进行招标,并依该次招标进行竞争让利幅度来确定该片区道路的让利幅度。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市政类造价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1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7个有效工作日 | |||||||||||||||||||||||
报名 时间 | 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中午不休息,照常接受投标报名)。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报名地点 | 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一楼)(上饶市凤凰中大道行政新区)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